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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及时整改企业从轻处罚
杭州上城区教罚相辅改善营商环境
本报讯 今年以来,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积极响应上城区“打赢修复战、勇夺开门红”号召,持续优化执法方式,依据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开展柔性执法,以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”举措,引导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,降低企业生产经营压力,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,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。
浙江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。上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这家企业位于上城区场地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,这家企业未按规定贮存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换下来的废机油,违反了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规定。对于违法事实和处罚内容,这家企业表示无异议,但提出受疫情影响,企业经营不善,希望能予以减轻处罚。
经执法人员实地复查和分局集体审议后,上城分局认为,这家企业属于非重点污染源及监管企业,本身环保风险较小,因企业为初犯,事后又能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,及时整改到位,结合疫情给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,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按照相关法律和《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》,对这家企业予以从轻处罚,大大减轻了企业经济压力。
同时,执法人员对这家企业进行了普法宣讲,介绍相关生态环境法规及政策,指导企业在后续的生产经营中做好环保工作,防止再发生类似问题。
上城分局在日常工作中,坚持“执法与服务并举”“处罚与教育相辅”,通过提醒、指导、教育、告诫等柔性方式帮助企业防范相关环保风险点,最大限度提供“诊脉式”“处方式”服务,最大力度支持企业的合法经营守法运营。
周兆木 钟兆盈 冯欣 厉金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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